
公告日期:2023-08-10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1985 证券简称:华杰电气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杰华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49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综合评估,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审计要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及其他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4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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