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4 17:15:42 股吧网页版
碳捕集:公司章程(2025年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4

碳捕集(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九章 通知......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三章 附则 ...... 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21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注册登记。

公司注册名称:碳捕集(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 12 号、14 号、16 号 2 层 B 区
201-202 室-75。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99.999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对客户:精心服务,创造价值;

对伙伴:合作双赢,共同成长;

对员工:发挥所长,提升价值;

对股东:高度负责,长效回报;

对社会:注重环保,倡导节能。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