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7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831989 证券简称:晋桦豹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桦豹)
丁剑伟,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任媛,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敬源,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权益分派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52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4 月 24 日,晋桦豹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 元。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
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权益分派议案,并与 5 月 18 日披露了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2020 年 5 月 27 日,晋桦豹在未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且未提交业
务申请的情况下,即将上述权益分派自行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
未发生交易。2020 年 7 月 13 日,晋桦豹补充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晋桦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分派及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剑伟、财务负责人任媛和董事会秘书王敬源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实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剑伟、财务负责人任媛和董事会秘书王敬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52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会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履行规范交易的义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49 号)
昆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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