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16:34:21 股吧网页版
聚彩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831991 证券简称:聚彩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广东聚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公司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