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05:22 股吧网页版
黑碳碳投:关于对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951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关于对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1-3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951 号
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贵州黑碳碳投低碳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发了
德皓审字[2025] 00001304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五)关联方交易 13. 关联方承诺情况(3)关于贵州卡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承诺,鉴于目前控股子公司贵州卡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于 2025 年完成该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

德皓核字[2025]00000951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性,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不适用)。

贵公司已对该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

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为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故以强调事项予以披露。
三、带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带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德皓核字[2025]00000951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