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96
证券代码:832006 证券简称:ST 郑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股份”)系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2024 年 9 月 9 日,花王股份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裁定受理王锁二对花王股份
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
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 年 11 月 15 日,花王股份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
苏 11 破 1 号之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花王股份重整程序。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镇江中院裁定批准花王股份重整计划之日的
花王股份总股本 406,847,05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55346 股的比例(保
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024 年 12 月 30 日,花王股份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
苏 11 破 1 号之二),裁定确认花王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花王股份重整程序。
现将花王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等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告编号:2024-096
一、转增股票分配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花王股份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的 470,049,049
股股票全部完成转增,花王股份总股本由 406,847,052 股增至 876,896,101 股。上述 470,049,049 股转增股票中,426,847,052 股转增股票直接登记至管理人名义开立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
截至目前,法院已将上述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 426,847,052 股转增股票中的 377,065,323 股限售流通股转增股票扣划至 11 家产业及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名下证券账户。同时,经花王股份向法院申请,法院已将管理人证券账户所持有 10,310,298 股无限售流通股扣划至重整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用以抵偿债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续,花王股份将根据《重整计划》,向法院申请将剩余转增股票扣划至重整债权人账户。
二、花王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花王股份已收到用于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资金 9,598.96 万元。花王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解决,花王股份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7 日,花王股份管理人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
告》,认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申请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执行完毕的标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该标准。因此,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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