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3 17:28:40 股吧网页版
固特超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3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2018 证券简称:固特超声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银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706,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0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做出预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公布的《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921,34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银隆、固特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万凌、钟桥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经综合评估后,拟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706,78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内容,本次公司章程的变更不会对经营发展、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706,78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