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32018 证券简称:固特超声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因有新增及删除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会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
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 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购之日起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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