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32026 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受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龙核科” 或 “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久安审字 (2026) 第 00296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7 “其他应收款” 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下存在两笔主要款项:
1.应收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款项原值 2,325.14 万元;
2.应收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款项原值 2,253.52 万元。
针对上述款项,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28.93 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因无法就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确定是否需对该等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进行调整,故形成保留意见。
二、相关其他应收款的说明
(一)应收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款项
该笔款项为公司预付给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的合作研发款,专项用于委托
公告编号:2026-022
其开展核聚变相关技术及欧标中子板的研发项目,款项原值 2,325.14 万元。目前该研发项目仍在推进过程中,公司正持续跟进项目进展及款项后续结算事宜。
(二)应收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款项
该笔款项为公司此前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定制设备所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原值 2,253.52 万元。后因公司生产线规划调整,原定制设备已无法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双方协商终止相关采购事宜。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已累计向公司退款 1,000.00 万元,剩余款项的回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监事会的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审计报告及董事会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高度关注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回收进展,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款项回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协商、完善回款跟进机制、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等,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全体股东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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