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32026 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受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龙核科” 或 “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久安审字 (2026) 第 00296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7 “其他应收款” 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涉及两笔主要款项:
1. 应收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款项原值 2,325.14 万元;
2. 应收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款项原值 2,253.52 万元。
针对上述款项,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28.93 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因无法就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确定是否需对该等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进行调整,故出具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3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应收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款项
该笔款项为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预付给镇江华核装备有限公司的合作研发款,专项用于委托其开展核聚变相关技术及欧标中子板的研发项目,款项原值2,325.14 万元。目前,该研发项目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公司已建立专项跟进机制,定期与合作方沟通项目进展、技术成果落地情况及款项结算安排,确保研发工作与款项使用的合规性、透明性。
(二)应收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款项
该笔款项为公司此前因生产线建设规划,向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定制生产设备所预付的采购款,原值 2,253.52 万元。后因公司战略布局调整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原定制设备已无法满足公司最新生产运营需求,经与合作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该设备采购合同,并就退款事宜达成初步约定。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徐州赛之德贸易有限公司已累计向公司退款 1,000.00 万元,剩余未退款项的回收工作正按协商计划推进。
三、董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保留意见事项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部门对事项成因及影响进行全面核查,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切实降低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潜在影响。
(二)后续整改及回款推进措施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牵头推进以下工作:
1.建立回款台账,实时跟踪退款到账情况,若合作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退款义务,将及时采取发函催告、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进一步完善预付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大额预付账款的事前审批、事中监控及事后跟踪,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6-023
3.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预付账款专项核查,确保款项使用与业务实质一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