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832028 证券简称:汇元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健全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三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不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且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香港上市规则》所指的具有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或适当的专业资格的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如有)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予以免任,但此类免任并不影响该董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损害赔偿主张。
第七条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中确定的时间。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上一届董事任期届满的次日。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如适用)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连)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更换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