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2040 证券简称:神木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2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用印管理,防范法律与经济风险,依据《公司法》《印章管理
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的印章使用及管理活
动。
第三条 坚持“审用分离、权责对等、违规必究”原则,实行四级审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印章管理员)。
第二章 违规行为分类及追责标准
第一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条 以下情形视为一般违规:
1.未执行“审用分离”原则;
2.擅自外借印章或越权审批;
3.无审批记录用印;
4.伪造/篡改用印台账;
5.保管不当导致印章遗失、损毁或被盗用。
公告编号:2025-003
第五条 追责措施:
1.内部处理:
- 警告(首次违规且未造成损失)
- 降职降薪(年度累计违规≥2 次)
- 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经济损失≥5 万元)
2.经济赔偿:按实际损失金额的 100%-150%追偿
3.刑事移送:涉嫌伪造印章、职务侵占等犯罪的,3 日内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节 电子签章违规
第六条 违规情形:
1.未通过 e 签宝、契约锁等国家认证平台用印;
2.擅自关闭用印记录存证功能。
第七条 追责标准参照线下违规,同步追究系统操作日志删除责任。
第三节 特殊情形违规
第八条 空白文件用印须满足:
1.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
2.单份金额≤10 万元;
3.7 日内完成内容补填及备案。
违规者按合同标的 20%扣罚绩效,审批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紧急用印须在 24 小时内补交:
1.完整的线上审批流程;
2.经分管副总签字的书面说明。
逾期未补视为重大违规,直接责任人年度考评不得高于 C 级。
第三章 追责机制
第十条 责任主体认定:
- 直接责任人:印章保管人、审批人、用印申请人
- 连带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未尽形式审查)、分管副总(未尽实质审核)
第十一条 处罚程序:
1.内控审计部初步核查→2. 人力资源部听证→3.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4. 5
个工作日内送达处理决定
公告编号:2025-003
第四章 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 内控审计部每季度按以下比例抽查:
- 低风险部门:20%用印记录
- 高风险部门:50%用印记录
发现违规须 5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同步抄送监事会。
第十三条 印章管理员每月 10 日前完成:
1.台账与审批单比对;
2.智能印章机使用日志检查;
3.异常情况 48 小时内邮件报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制度亮点说明
1.建立动态抽查机制,风险等级与检查强度挂钩
2.引入智能设备日志作为追责依据,杜绝“离线用印”
3.设置 20%绩效扣罚的经济惩戒红线
4. 明确 48 小时异常上报时效要求
5.配套典型案例库强化警示作用
建议配套开展季度合规测试,测试成绩纳入晋升考核指标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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