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2040 证券简称:神木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冻结涉及诉前保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收到文 号为(2025)新2922财保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经 查,姚焕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新疆神木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存款共计2,018,170.0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姚焕玲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新疆神木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2,018,170.00元。截至目前银行存款已冻结2,018,170.00元。二、被冻结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名称: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车站支行
账户性质:基本户
账号:85202021*****106
冻结金额:2,018,170.00元
三、银行冻结原因
因公司与姚焕玲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姚焕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四、目前进展
鉴于公司尚未收到传票等其他诉讼材料,具体案由未知,后续公司将根据该
公告编号:2025-013
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并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信息,亦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新2922财保28号》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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