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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1 17:07:38 股吧网页版
天安智联: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1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2046 证券简称:天安智联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诉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黄斌先生涉嫌违规。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决定对黄斌给予警告,并处 10 万元罚款。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黄伟兴作为天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劣后

公告编号:2020-007

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批复有效期 6 个月。2012 年 12 月,天奇股份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
程序。2013 年 4 月,经中间人张某宇联系,黄伟兴与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发展)议定由浙江发展出资 454,000,000 元参与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模式为以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浙江发展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享有固定年化收益;由张某宇、黄斌负责寻找资产管理公司和劣后级投资人。为保证天奇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成功,通过黄斌和费新毅多方沟通联络,黄伟兴借用杭某峰名义认购财通基金定增 2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基金定增 21 号)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10,900,000 元;借用王某名义认购汇添富定增双喜添富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添富定增双喜添富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12,100,000 元;借用华某烨名义认购天弘基金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弘基金定增 1 号)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 18,000,000 元。

黄伟兴为上述行为的主要决策人,黄斌、费新毅为主要执行人,购买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的资金来自黄伟兴实际控制账户及关联人账户。
二、黄伟兴实际控制财通基金定增 21 号等 3 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

2014 年 7 月 10 日至 9 月 12 日期间,财通基金定增 21 号陆续减持所持全
部天奇股份股票,合计减持 12,800,000 股,占天奇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3.99%。
2014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期间,汇添富定增双喜添富牛 1 号陆续减
持所持全部天奇股份股票,合计减持 12,800,000 股,占天奇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3.99%。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3 月 2 日期间,天弘基金定增 1 号陆续减持所持全部
天奇股份股票,合计减持 16,000,000 股,占天奇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4.98%。
上述减持行为由黄伟兴决策,并交代黄斌具体落实。具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卖出时间由黄伟兴一方决定,再通过张某宇通知蒯某超和浙江发展向资产管理人下达交易指令。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减持采取二级市场直接挂单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大宗交易的对手方为黄伟兴一方居间促成。
三、天奇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如实记载黄伟兴通过天弘基金定增 1 号控制天

公告编号:2020-007

奇股份的情况

2014 年年末,天弘基金定增 1 号持有天奇股份股票 16,000,000 股。黄伟
兴作为天奇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未将其通过天弘基金定增 1 号控制天奇股份 16,000,000 股股份的情况告知天奇股份。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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