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变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汪
亿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6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5.53元,拟回购价格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股份定价原则和合理性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挂牌并公开转让,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内累计成交量为161.27万股,累计成交额为891.73万元,成交均价为5.53元/股。本次回购价格高于上述成交均价,不高于上述成交均价的200%。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32元、2.37元。本次回购价格高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历次股票发行价格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3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挂牌转让时间 发行数量(股) 发行价格(元/股)
2015年7月7日 5,000,000 12.00元/股
2015年12月17日 1,000,000 6.00元/股
2016年5月13日 3,300,000 13.60元/股
考虑到本次回购与前述历次发行股票时间间隔较久,期间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参考价值有限,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2.0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要约期限届满,若股东同意接受回购要约(以下简称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将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将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