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2050 证券简称:百富餐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另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和罢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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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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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提问。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频、电话、网络等通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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