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2053 证券简称:富得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4-037)。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3.69%,回购价格为2.00元/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9,8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一、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关于湖州富得利
公告编号:2024-041
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工作日09:3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园区东侧富得利木业办公楼4楼
联系人:潘志敏
联系电话:0572-2682200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关于湖
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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