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2053 证券简称:富得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4-037)。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3.69%,回购价格为 2.00 元/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9,8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开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但尚未取得回购要约
公告编号:2025-006
代码,公司回购股份数为 0。
三、终止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目前国际环境日益复杂,国内面临行业产能过剩风险,行业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短期内难以复苏。综合上述因素,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发展规划,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下一步,公司将优化资金配置,减少有息债务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进一步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相关利益。四、终止回购方案的决策程序、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回购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尚未取得要约回购代码,尚未实施股份回购,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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