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2054 证券简称:永强岩土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国府审字(2026)第 01020006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永强岩土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619,966.11 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永强岩土累
计亏损 173,873,427.18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2,381,654.24 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87,016,835.15。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永强岩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
公告编号:2026-015
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4 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监事会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所作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持续经营相关不确定性与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