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雅安茶厂: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5

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经2014年 6月28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章 董事会的召集规则

第四章 董事会提案规则

第五章 董事会议事和决议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以及《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会的召集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七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

时限为:两个工作日内。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各位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2个

工作日告知董事长是否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董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参加表

决。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权限。书面的委托书应在开会前2个工作日通知或送达董事长,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必须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

到,不可以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簿与会议其它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四章 董事会提案规则

第十四条 董事会议程由董事长负责汇集。议程内容要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

全体董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士。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需要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决议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否则提案人有权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

2、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4、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