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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16:53:41 股吧网页版
鸿辉光通: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6-03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舞弊行为:
(一)通过各种直接间接方式向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任何主体支付商业贿赂,或索取、收受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任何主体以各种直接或间接方式给付的商业贿赂;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侵占、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五)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行为;

(六)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七)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种活动;

(八)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九)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十一)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十二)偷逃税款、非法避税;

(十三)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十四)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利害关系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五)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常设机构及职责归属

第五条董事会有责任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
全包括预防舞弊、接受举报和调查处理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六条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须签署反商业贿赂的承诺。公司应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事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负责管理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电子邮箱,接收员工或外部第三方相关人员实名或匿名举报,开展案件内部评估、实施案件调查,形成书面记录并将案件调查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审计部应将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第八条管理层应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设立举报投诉渠道进行防范和发现舞弊,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审计部进行举报。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公司管理层应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氛围,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的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公司各业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制度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各类预防反舞弊机制的相关信息,增强舞弊风险的识别能力、预防舞弊的控制能力、对已发生的舞弊行为进行及时补救的应对能力,防止本部门发生舞弊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

第五章 第五章舞弊案件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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