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9 14:28:04 股吧网页版
鸿辉光通: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8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83

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43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继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15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计照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3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华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

公告编号:2024-08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荣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品根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17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春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1、姓名:朱荣华,性别:男,名族:汉族,出生日期:1963 年 12 月 13 日,国籍:
中国,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职称: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005 年 5 月-2007 年 5 月,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担任所长助理
兼行业与检验中心主任;2007 年 5 月-2008 年 2 月,兼任连接器与组件事业部主任;2008
年 2 月-2012 年 3 月兼任检验中心主任;2012 年 3 月-2013 年 3 月兼任质量标准处处长;
2013 年 3 月-2016 年 5 月兼任民品产业处处长;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兼任行业服务
中心主任;2005 年 5 月-2023 年 12 月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
秘书长;2023 年 12 月至今为 TC190 全国电子设备用高频电缆及连接器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委员和 TC190/SC2 射频电缆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2、沈江波,1967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兴华大学机械电子系,本科。现任上
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通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