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2064 证券简称:同里印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同里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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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同里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同里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重大投资的安全,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公司对内投资包括: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设立分公司;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项目。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1、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2、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 重大投资的原则:
1、稳健投资;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3、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4、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做出决策。
公司进行重大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对内投资单笔涉及的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项目,累计涉及的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项目;
2、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的。
公司进行重大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0%以上的项目,累计涉及的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的项目;
2、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重大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总经理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六条 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编制投资建议书。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三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九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报总经理初审。
第十条 初审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并根据相
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对新建公司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和影响新建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十三条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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