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0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2069 证券简称:科飞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认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黄薇、江思源、颜翠妍、张国兵、张晓媛、郑永宣 6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公司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做如下安排:
1、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黄薇、江思源、颜翠妍、张国兵、张晓媛、郑永宣 6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公示并征求意
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6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3、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4、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5-012
提名并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并发表明确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黄薇、江思源、颜翠妍、张国兵、张晓媛、郑永宣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2025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黄薇、江思源、颜翠妍、张国兵、张晓媛、郑永宣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一)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二)《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
(四)《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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