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受理通
知书暨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
公告编号:2021-009
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3月 19 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已就终止挂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1030131 的《受理通知书》。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正在办理终止挂牌的相关程序,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受理通知书》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