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证券代码:832075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保持一致性,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强化科学决策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并选举组成人员,详细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其成员应当为三名以上且不在挂牌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数成员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邱建(独立董事)、黄茜(独立董事)、王军,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邱建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公告编号:2025-030
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启春(董事长)、邱建(独立董事)、王军,其中,董事长陈启春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邱建(独立董事)、黄茜(独立董事)、陈启春,其中,邱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会委员:邱建(独立董事)、黄茜(独立董事)、陈启春,其中,黄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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