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环保”或“公司”或“发行人”)签订了《辅导协议》,制定了辅导工作计划。按照辅导工作的相关要求,招商证券对泰鹏环保进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工作,现将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过程
(一)泰鹏环保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TAIPENG NONWOVEN CO.,LTD.
注册资本:9,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绪华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16 日
住所:山东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营业范围:非织造材料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普通货运;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辅导经过描述
2019 年 10 月 30 日,招商证券与泰鹏环保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报送了泰鹏环保上市辅导备案登记资料,开始对泰鹏环保展开辅导工作,辅导经过如下:
1、准备工作
(1)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公司情况
辅导开始后,辅导工作小组采取了查阅公司资料、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种方式了解泰鹏环保的基本情况,以加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对证券市场相关知识的了解。
(2)制定辅导计划及申报时间表
经初步调查了解,辅导工作小组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其中包括辅导要求、辅导目的、辅导方式、辅导内容、等内容。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制定了 IPO 申报时间表。
2、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自 2019 年 11 月正式启动辅导工作开始,招商证券联合发行人律师、会计师
对泰鹏环保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内容涵盖财务、法律、业务等各个方面。实地走访公司的子公司、重要客户和供应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走访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多次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明确各中介机构的职责分工,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待解决的问题展开交流讨论,推进项目有序进行。
经过尽职调查,招商证券对公司的历史沿革、控股股东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和未来业务发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就公司上市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及时跟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组织辅导对象进行集中学习
招商证券向辅导对象详细介绍辅导的意义、目的以及辅导工作的具体安排等
事项;在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辅导授课对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全面的辅导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加深了对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理解,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泰鹏环保接受辅导的相关人员进行了 3 次集中授课,累计培训时间达到 20 小时。
招商证券主要讲授了我国资本市场概况、企业上市的条件及上市工作流程、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相关法律规范、A 股上市的重点法律审核问题、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IPO 发行条件、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要求、企业内部控制、IPO 财务核查相关要求等内容。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要讲授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和义务,并系统性向公司梳理了《证券法》《公司法》相关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讲授了财务内控规范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财务会计问题解读等相关内容。
泰鹏环保接受辅导人员已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具备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4、协助公司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招商证券结合国内非织造布行业发展现状和市场前景,针对公司现有的组织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出了建议;综合考虑国内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财务状况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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