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12 16:59:39 股吧网页版
泰鹏环保: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2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2076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了给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价值,经慎重研究,公

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实施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了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

公告编号:2020-023

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加盖开户券商印章的本公司股票交易的完整记录、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及回数量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异议股东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及寄件方式

1、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在此期间若异议股东未寄送其书面申请材料,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五) 争议解决机制

如因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0-023

联系人:董峰

手机:18905381754

电子邮箱:tp5266df@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肥城工业三路 313 号。

特此公告。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