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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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
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5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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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5】第 0675 号
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合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创合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创合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创合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非上市公众
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创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5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1539 号),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以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向 3 家投资者发行普通股股票 5,459,7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 10.4 元,投资者均以货币资金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到位,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80,880.00 元,
截至 2019 年 4 月 5 日,公司已收到由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威信制药
有限公司、杨凌尚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汇入的 56,780,88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 “瑞华验字
[2019]6106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金额 57,498,259.2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72,688.9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议 案 》 , 同 日 在 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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