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2078 证券简称:泰利模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78 泰利模具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景言、曾开欣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创业路 4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形成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以及《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财务计划提出预算方案。(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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