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2080 证券简称:七色珠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现状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摘牌事项投出反对票及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
公告编号:2019-040
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有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者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价格按照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7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签章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所持股
公告编号:2019-040
份交易流水单或其他证明文件,《回购股份申请书》详见附件)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
(六)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异议股东可以就股份转让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周方超:0772-6860966
何梦华:0772-6867366
联系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飞鹿大道380号(珠光产业园)
邮箱:hemenghua@chesir.net
特此公告。
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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