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科股份项目组针对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科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2015年4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5年5月2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发行7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6.00元,共募集12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75.00万元。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为吴平、朱立燕、天津清新伙伴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姚金波、白江和张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公司资金流,按公司计划部署战略布局,用于公司产品线发展、分公司布局及团队发展。
2015年5月4日,公司与白江,张涛,姚金波,吴平,朱立燕、天津清新伙伴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共计发行股份75.00万股,总共募集资金1200.00万元。
根据北京首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62号《验资报告》,截止2015年5月14日,清科股份收到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75万元,实际出资额超过股本的金额1,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完毕后,清科股份累计股本675.00万元。
2015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中心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5677号《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75.00万股,其中限售0万股,不予限售75.00万股。
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已于2016年9月17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登记的总量为7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程股数量为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5.00万股。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为2015年9月18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核查,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6年9月2日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号:2016-033)以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号:2016-036)审议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共计1200.00万元,根据认购合同,认购对象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款项一次性缴纳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7111210195700000446
根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把募集资金余额5,812,560.33元有公司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基本户(账号:7111210195700000446)转入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