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2094 证券简称:金昌蓝宇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苗昕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赵鸿宇先生2025年3月2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苗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一职。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苗昕:男,199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工
业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2015 年 8 至 2021 年 8 月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公客
户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客户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公告编号:2025-016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恢复为公司章程规定的 6 人,有利于董事会后续日常决策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董事补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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