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1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2095 证券简称:爱芯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爱芯环保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安居激励办
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核心员工安居激励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机制,公司为解决核心员 工解决住房问题所面临的短期资金困难,使核心员工能够长期安居于工作所在 地,提供相关贷款扶持。为使该项安居工程激励办法管理规范化,公司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爱芯环保公司(含总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爱芯环 保公司实际持股 50%以上公司)工作且符合下述申请条件的中国境内核心员 工,适用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且有突出成果;
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含外派员工),且在相关岗位有突出业绩 的骨干人员;
③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一年而未满三年,但有特别贡献的特定员工;
公告编号:2021-010
④公司新引入的特别重要员工。
第三条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系用于申请人在工作地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自住(不含自建房);
2、购买房屋的所在城市须与申请人工作所在部门/分子公司(办事处,含二级办事处)城市一致或邻市;
2.1 若申请人已婚,夫妻任一方已购房的,均不视为初次购房;
2.2 若员工与他人合购首套住房,已婚员工夫妻合购、未婚员工男女朋友合购或未婚员工与父母合购的情况可以申请贷款;合购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只允许一人申请借款;
2.3 工作服务年限的计算为自入职至申请借款日。
3、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借款;
4、借款事项须由申请人的父母及/或配偶提供担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应不低于申请人每年还款总额的 2 倍,财产价值应不低于申请人的借款总额。
第四条 申请额度
1、公司建立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为人民币贰百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2、公司可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核心员工提供一次购房贷款,购房贷款额度为
人民币 30 万元至 50 万元。
第五条 申请、审批及借款发放流程
1、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本人在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贷款申请/确认书》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初审核实后,交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
2、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批结果在公司内部完成公示后,与借款申请人办理、《还款授权书》、《个人保证担保书》的签署后,在前述手续办理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财务部门将款项汇至申请人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
1、借款人须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继续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工作年限(具体时间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五年,同时最低年限不应低于该借款的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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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并在《借款合同书》中标注;
2、根据《还款授权书》约定的还款时间和金额,购房贷款期限为 5 年免息期,超过 5 年后须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并不得再超出 5 年还款期限。从借款满 5 年之日起,公司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的工资分 60 期按月分批扣回余下借款的本息,也可从借款人的应发奖金中直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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