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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浩亚股份: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4

证券代码:832101 证券简称:浩亚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了《上

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9),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2】42号文件要求,“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

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正式批准后生效,会所根据上诉条款要求对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现将2017年年度报告中因“会计估计变更”影响的数据予以更正。

一、具体更正事项

1、“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之“(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更正前:

1、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

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

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利润表影响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期影响金上年调整本期影响 上年调整金

额 额 金额 额

资产处置收益 46,806.67 -925.00 46,806.67 -925.00

营业外支出 925.00 92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 925.00 925.00

处置损失

营业外收入 -46,806.67 -46,806.67

其中:非流动资产 -46,806.67 -46,806.67

处置收益

对利润表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回收情况,参照同行业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中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含1年)”计提比例由1%上调至5%。具体情况如下表:

账龄 变更前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变更后应收账款计提比

(%) 例(%)

1年以内(含1年)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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