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4
证券代码:832101 证券简称:浩亚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了《上
海浩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9),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2】42号文件要求,“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
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正式批准后生效,会所根据上诉条款要求对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现将2017年年度报告中因“会计估计变更”影响的数据予以更正。
一、具体更正事项
1、“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之“(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更正前:
1、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
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
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利润表影响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期影响金上年调整本期影响 上年调整金
额 额 金额 额
资产处置收益 46,806.67 -925.00 46,806.67 -925.00
营业外支出 925.00 92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 925.00 925.00
处置损失
营业外收入 -46,806.67 -46,806.67
其中:非流动资产 -46,806.67 -46,806.67
处置收益
对利润表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回收情况,参照同行业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中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含1年)”计提比例由1%上调至5%。具体情况如下表:
账龄 变更前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变更后应收账款计提比
(%) 例(%)
1年以内(含1年)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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