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2107 证券简称:达能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
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达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达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
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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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杜绝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垫付、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
续建立防止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达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达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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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和具体规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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