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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4 20:18:01 股吧网页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河证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与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

智天元”、“公司”)签署的《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银河证券作为网智天元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报送相关辅导备案材料。现将第

一期(2020 年 5 月 15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的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辅导期内实施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过程

本次辅导期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在本辅导期内,银河证券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按照《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网智天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网智天元开展了尽职调

查工作。在本辅导期内,银河证券通过收集资料以及互联网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

了解公司历史沿革、内控制度建设、股本结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体系等情况。

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银河证券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加强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1、辅导机构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银河证券。除银河证券外,参与本期辅导工

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2、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乔宗铭、费菲、刘茂森、张雪霏、于洋、

张任斯、朱可洋,其中费菲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增加张

雪霏、朱可洋,简历如下:

张雪霏,投资银行六部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参与了红豆杉新三板挂牌、

西点药业 IPO、永清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垦丰种业 IPO 等项目。

朱可洋,投资银行六部助理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先后参与了沈阳市国有企

业整合、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混改、垦丰种业 IPO 和盖世食品精选层挂牌等项目。

3、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网智天元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召开互联网腾讯会议

辅导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专项召开互联网腾讯会议,积极商讨尽职调

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公司相关领导及人员参会并配合后续工作,督促公司从

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2)向接受辅导人员发放辅导培训资料督促辅导对象自学并答疑

中国银河证券向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发放辅导培训资料,组织辅导对象进行自

学,督促相关人员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

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

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专项协调会的形式予

以解决;

(3)以发放辅导培训材料的方式,督促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掌握发行上市、

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保持与辅导对象的持续沟通。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网智天元接受辅导的人员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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