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2117 证券简称:腾冉电气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下称“聊城中通公司”)、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充王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通客车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沃运力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沃特玛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因聊城中通公司对深圳中院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申请再审。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在理解上存在差异,未能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主办券商且未及时进行公告披露,后主办券商知悉后及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上补充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
公告编号:2023-008
定进行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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