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2117 证券简称:腾冉电气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苏 0506
民初 6869 号,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龙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1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 月 18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
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临湖镇银藏路 8 号的“年加工 5000 台特种电抗器等”
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室外配套等,合同价格形式为按量计 价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65 天。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
一期工程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竣工并交付使用,结算审定价为 72,546,506.86
元。被告已支付 67,995,874.51 元(含原告应承担的审计费 10 万元及水电费
201,537.15 元),扣除提前付款利息 3,000,000 元后,被告尚欠原告一期工程 剩余工程款 1,550,632.35 元。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拒不支付。为维 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请贵院,请求判允所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款项目人民币 1,550,632.35 元及暂计逾期付
款利息 603,261.88 元(详见利息计算表),以上暂合计金额为:2,153,894.23 元;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苏 0506
民初 6869 号,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案件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案件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1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苏 0506 民初 6869 号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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