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2117 证券简称:腾冉电气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 考虑,拟将控股子公司盐城腾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腾冉”) 100%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出售给晟形(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盐城腾冉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计算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 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
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58,630,846.86 元,
期末净资产为 45,468,190.36 元。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盐城腾冉,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0%;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会董事无需
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晟形(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 4929 号 1 幢 9 层 960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 4929 号 1 幢 9 层 96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陈瑛
控股股东:盛律(上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盛律(上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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