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2126 证券简称:康乐药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购的股份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按照新《公司法》提请对《公司章程》上述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16
《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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