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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9 15:44:02 股吧网页版
谊熙加: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2127 证券简称:谊熙加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子公司上海宜希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宜希加”)拟投资新设参股子公司山海丽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参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子公司宜希加拟出
资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公司董事陈亚光拟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6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公告编号:2025-003

157,370,787.79 元,净资产为 22,886,051.27 元。本次出资额为 80.00 万元,
占总资产 0.51%,占净资产的 3.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亚光

住所:上海市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海丽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

公告编号:2025-003

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主营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玻璃制品;光学玻璃销售; 光学仪器的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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