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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7 15:36:05 股吧网页版
新兴药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7


证券代码:832129 证券简称:新兴药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新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现场会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现场会场,股东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会。股东 场,股东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由副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 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 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 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
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 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单独或者合 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 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
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 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未在规定期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在股 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 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股东 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 选代表主持。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信息披 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 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 露义务。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 股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承担。 承担。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信息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出席会议的董 会秘书负责。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
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召集人或者 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 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 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和代理出席的名册和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网络及 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有效表决其他方式有效表决资料一并作为公司 资料一并作为公司档案由专人保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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