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2129 证券简称:新兴药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新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终
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
案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控股股东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5-022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
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
公告编号:2025-022
费、资金成本等,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做相应调整)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孰高值为依据。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异议股东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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