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2138 证券简称:中衡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在疫情重灾区湖北、河南、安徽、黑龙江等省份均设有分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上述分公司及下游客户单位不同程度复工延迟的影响,其中河南分公司于 3 月 30 日复工,湖北分公司于 4 月中旬分批次复工,导致公司 2019 年财务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提高年报披露工作质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将延期披露,预计披露时间为 6 月 2 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12
目前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并增加人员加快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已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复工较晚的分公司下游客户的询证函回函工作。
公司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相关审计工作安排,确保公司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因素消
除后两个月内,公司应当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如
公司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履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董事会秘书:周婷婷
联系电话:0551-62918982
电子邮箱:zhoutingting@zhbx.net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 G4 楼 A 区 7 层。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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