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证券代码:832138 证券简称:中衡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党建工作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 G4 楼 A
区 7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0.9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经营、稳健为本。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公司在册股东可以参加对新增股份的认购,但不享有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由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股东名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四) 股东的名称、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因股份转让等为导致不再是公司股东的日期。
除非出示相反的证据,否则股东名册即为股东在公司持股的充分证据。对股东名册所载资料提出质疑的任何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更正。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姓名、所持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1 杜佐岭 72.5 2014.10.15 货币及非货币
2 慎谦 15 201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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