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0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2139 证券简称:沃田集团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资金需求,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 1-3 年。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烨女士使用其自有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无偿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由公司使用自有房产和土地:位于连云港市开发区新港城大道 88 号西湾锦城三期 A6 号楼(房屋建筑面积 945.19 ㎡)、位于赣榆区厉庄镇新坝村不动产(宗地面积 7,000.00 ㎡,房屋建筑面积 2,127.63 ㎡)、位于赣榆区黑林镇富林村的不动产(宗地面积 26,666.00㎡,房屋建筑面积 9,806.00 ㎡)、位于赣榆区黑林镇富林村的不动产(宗地面积 10,153.00 ㎡,房屋建筑面积 7,214.00 ㎡)为上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并依据银行审批要求,还需要全资子公司江苏沃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融资贷款有利于其日常经营发展,开拓公司业务,为公司带来 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告编号:2021-032
三、表决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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