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软智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0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832144 证券简称:软智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南京金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京金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软智科技,证券代码:832144)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价格1元,募集资金总额2,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 月18日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5)078号《验资报告》。2015年07月03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3324号)。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审计费、股权投资及偿还借款,均属于预定披露的用途,当前余额为 0 万元。

(二)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0万股,每股价格60元,募集资金总额19,800万元。该次股票发行认购情况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发行备案材料,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后备案程序暂未履行完毕,该笔资金目前尚未使用,当前余额为19,800万 公告编号:2016-03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5年公司两次股票发行时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两次股票发行的缴款账户均为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南京交通银行中央门支行 帐号:32000 66150 18010066072)。虽然这两次股票发行时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结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16年8月31日于指定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同时拟提交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进行后续剩余及新增募集资金管理时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此外,针对2015年第二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697350275),拟对上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第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06月03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相符,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 2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