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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软智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8

证券代码:832144 证券简称:软智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南京软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南京软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

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现金分红的方式优先于其他方式。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七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第八条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九条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需形成书面记录

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需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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