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152 证券简称:华富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华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华富新材料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华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力的文件。 束力。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 财务总监和公司股东会确定的及本章
人员。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标明面值。每股金额人民币壹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人民币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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